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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回分类页 » 为什么要遗嘱? 信托又有什么好处呢?

    遗嘱有哪些弱点?

    虽然遗嘱允许个人随意地处理资产,却会产生一些不利结果。第一是隐私的缺乏。一个人去世时,遗嘱会交由法庭处理,该程序叫做遗嘱验证(probating)。 在债务偿还后,剩余的财产按顺序分配。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 遗嘱的内容和大部分随后的法庭备案都会成为公开信息。任何希望检查法庭文件的人都可以看到立遗嘱人欠下的债务及留下的财产。 第二个问题是,遗嘱验证的过程由于是法庭程序,因而非常漫长,有时甚至需要几年才能完成。这种延误会阻止继承人立即享用立遗嘱人希望他们拥有的事物。如果这个程序十分拖沓,继承人可能在这个期间去世而永远享用不到他们应得的财产。第三,作为法律程序,遗嘱认证会产生不少费用。除了支付遗嘱执行人的服务费,由于遗嘱验证的过程复杂,还可能需要会计师,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的参与。这些处理遗产的花费也会削减受益人的收益。

     

    1. 有没有可以克服遗嘱弱点的方式?

    可以削减遗嘱的某些弱点的解决方案在于一个被称为生前信托(living trust)的文件。通过使用生前信托,想分配遗产的个人可以在信托中指定被分配的财产,以及由谁来获得这些财产。与遗嘱不同,生前信托并不指定遗产执行人,而是由受托人(trustee)来掌管信托的财产。受托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创立信托的人可以指定他的朋友为受托人,该朋友可以免费提供信托服务。当然作为受托人的个人或公司也可以根据与创立信托者的协议收取服务费。生前信托的好处是,遗嘱的三个劣势即使没有被完全消除也都被大大削弱。首先,因为信托通常不被公开,不经过遗嘱认证的法庭程序来处理资产,资产的性质与内容都不被公众所知。其次,因为信托一般并不要求进入法庭程序,虽然在某些复杂的情况下是法庭介入是必要的,受托人经常可以迅速地把财产移交给继承人(即信托受益人)。最后,如果财产可以迅速地转移,分配信托财产的花费可以大大低于遗嘱认证。

     

    1. 所以计划分配财产的个人应该严格地依赖信托而不订立遗嘱吗?

    有趣的是,答案是不。通常,个人可以同时订立信托和遗嘱。因为信托非常有效,它可以成为分配财产的主要工具而遗嘱则成为一个默认文件。大部分人希望通过信托分配所有财产。然而,有时人们会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把所有的财产都放入信托里。这些没有包括进信托里的财产,还是可以由遗嘱来处理。通常,这些遗漏的财产都是一些小数额的项目,比如支票账户或是一辆汽车。如果通过遗嘱处理的财产数额很小,遗嘱验证也是可以简单快捷的。

     

    1. 那么关于税务规划呢?

    税务规划并不是本文的主要内容,但却是一个值得简单提及的话题。当人们规划遗产时,一个非常关键的考量是最大化地减少交给联邦及州政府的税。联邦税法允许以免税的方式转移一定数额的财产。在当前的联邦税制下,这个数额是五百二十五万美元(基于通货膨胀率指数),即包括赠予和遗产税豁免的终身限额。对于非公民和拥有长期居留权者,会有不同并且更加复杂的法规。超过五百二十五万美元的数额目前需交40%的联邦税。因为每个家庭的财政状况,受益人的本质和遗产分配都不同,所以遗产分配的所有文件都要根据每个家庭的需要独立并小心的起草。

     

    提醒:本文包括了一些有关美国法律制度的基本信息。这不是法律意见。在作出重要的商业或法律决定之前应该咨询律师或其他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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